境外投資備案文章
外管局37號文登記備案所需資料
外管局37號文全稱是《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7號(37號文) 37號文是中國自然人唯一的、合法合規地持有境外公司股份的方法。 37號文解決了境內居民在境外持股的合規性和境外融資并返程投資合規性的問題。 而通常中國企業到境外投資是需要辦理境外投資審批(ODI),和37號文是兩回事。


ODI備案的必要性及ODI申報方式分析
ODI備案的必要性及ODI申報方式分析 目前,中國許多大陸企業選擇在國外上市,而香港和美國已成為中國企業家最受歡迎的選擇。隨著市場環境的客觀變化和大陸企業的海外上市(一般為紅籌股結構(包括VIE結構))的選擇使得很多人民幣基金也會選擇在海外投資擬上市的紅籌股結構公司,因此可能會面臨申請海外直接投資(以下簡稱ODI)審批/備案問題,完成ODI只有通過審批程序,才能直接在海外持股)。ODI政府審批(審批/備案)是中國企業海外直接投資的基礎工作)。


國內企業對外投資ODI備案全攻略及相關法律法規
一、什么是ODI備案? 境外投資(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簡稱“ODI),是指中國境內企業(投資主體)通過投資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直接或控制的境外企業獲得境外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相關權益的投資活動。 如果國內投資者想在海外注冊公司直接在海外投資,首先要做的就是備案海外投資ODI,不做境外投資備案的,不得在境外開展任何投資項目活動。


VIE架構怎么搭?(詳解)
1.VIE架構的產生 可變利益實體用英語表達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VIE)來自美國會計準則(US GAAP第46號解釋函(FIN46)是指投資企業持有控制性利益,但這種利益并非來自大多數表決權。FIN只要46條規定符合要求,VIE財務報表必須合并。US GAAP在中國,控制權的認定往往以投票權為維度(即一家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50%以上的投票權)。然而,在這一標準下,由于特殊目的實體不符合控制權標準,無法并列處理,因此已成為人們逃避納稅義務和會計欺詐的首選。


哪些人需要辦理37號文登記?
最近,一些客戶說他們想成立一個BVI該公司將投資一家計劃在美國上市的開曼公司。未來開曼公司在美國上市套現后,其股權轉讓收入將流回中國。客戶想知道:是否需要注冊37號文?什么時候,如何注冊37號文? 要回答客戶這個問題,我們需要搞清楚37號文所規管的對象(即境內個人居民)到底包括哪些人?

